最近,名人“开博”已从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而最耀眼的一颗星当数徐静蕾。老徐博客在开张后短短112天,点击率就超过一千万,还引来广告商,但在博客上投广告却一点也不简单!
新浪网以“博客属于个人的网页”的理由将皮球踢给了徐静蕾一方,
他们又找到徐静蕾的助理,助理说还是先跟网站的人谈吧!就这样,广告公司被折腾得不轻却“送钱无门”。而颇具戏剧性的是,当网站、徐静蕾缓过神来之后,居然纷纷跳出来说:“这钱应该给我!”
名人钱至少得分着拿
徐静蕾6年没演电视剧,电影作品也断断续续。还能拥有如此火的人气,着实沾了博客的光。如今,自己的博客可以用来挣钱了,老徐当然希望分得一杯羹:“在我的博客上做广告应该和我的经纪人谈。”
《体坛周报》的知名评论员董路,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目前他的博客点击率已经超过两百万,一家房地产公司想在他的博客上做广告。他坚持“我的博客我做主”———广告费应该属于我。“至少从最开始的角度来讲,是新浪邀请我写的。”他坚决地对记者说,“别人点击我的博客是冲着我的文字而来,又不是冲着网站来的,这钱当然应该归我。”目前,董路和广告商还在继续进行商谈,但如何开始第一步,怎么做?还有待寻找适当的方式。
“童话大王”郑渊洁也曾遇到牛奶商要在自己博客上做广告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自己从不喝牛奶而拒绝了。但假如成功,广告费该给谁?童话大王的态度是:个人与新浪网分成。“因为明星博客和网站是互利互惠的关系”。至于比例,郑渊洁说,应该按照博客的点击率,像徐静蕾那种级别的,应该和网站“八二”分成。
网站钱应该都是咱的
新浪副总陈彤认为:“当初开博,并没有考虑到以盈利为目的,只是增加网站的人气和点击率。我们提的要求是:新浪提供免费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并把明星博客放在博客的显要位置,而明星则只要提供免费的文字。所以现在谈明星博客怎样盈利似乎前景不明。但如果真的可以盈利,我个人认为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毕竟我们提供了平台、技术、大量的人力、物力,况且明星们也通过博客增加了不少人气,我们不会允许单个的博客直接拉广告。”
而很多中小网站对于博客盈利也十分在意。和讯网副总刘峻表示,“如果*单纯的博客广告来赚钱的话,可能网站所得收入不会太高。如果要真正大幅度盈利,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来看博客,这样不光网站可以得到巨大收入,明星也可以得到高额的回报。”刘峻还举了个例子,“比如徐静蕾在博客上发表了最新的日志,马上会通过彩信的形式发送到订阅者的手机上。收入上,网站可以考虑和徐静蕾分成。徐静蕾1000万的点击率如果按照十分之一的订阅率、每条最低收费5毛计算的话,也能产生50万元的效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