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穷人是一种美德。然而,假如对于穷人的关心走向极端,变成对富人、对财富、对市场的仇恨,则这种激情与漠视穷人的冷酷,具有同样可怕的后果:扩大社会的裂痕,激化社会的对立,从而使社会无法正常地运转。 鉴于中国的经济高增长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因而,有一部分富裕起来,乃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当然,过去二十多年的中国,恰恰是法治不健全、权利并不平等的时代。很自然地,高速增长的成果,并没有被所有人分享到。相反,有些人的境遇可能相对地、甚至绝对地变坏了。比如,本来拥有土地的农民,因为政府强制征地失去了土地,但又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很多国有企业工人失去了工作岗位、国家福利,生活相当艰辛。 贫富差距,广大弱势群体的贫穷、不幸与痛苦,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同情。政府也有意采取措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然而,这种同情,在某些人士那里,逐渐地蜕变为一种仇恨。有人公然地主张“仇富”,比如媒体上有的文章标题就是,《穷人就应该仇富,谁叫富人敢瞧不起咱穷人》,《我想不仇富,但中国富人让我想不仇富都难》。 仇富情绪也遮蔽了某些人的理智,使他们遗忘了最起码的伦理与法律戒律。马加爵、王斌余故意杀人的极端反社会行为,也似乎成为反抗富人剥夺的英雄行为,而得到很多人的喝彩,仿佛贫困可以让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豁免全部责任——这是尊重穷人还是蔑视穷人? 富人群体,也绝非铁板一块。比如在浙江这个市场机制发育得最健全的地方,很多商人或许已经家产过亿,但他们的财富是依*自己的企业家精神创造出来的。即使在法治最为健全的国家,他们也依然会成为富人。仿照吴敬琏先生的“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概念,可以把他们称为“好富人”。 人们本来是应当欢迎好富人的,这样的富人越多越好。因为,他们致富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而改变穷人境遇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比较健全的市场经济之下的经济增长。他们在积累自己财富的同时,不仅不会制造穷人,反而会让更多的人摆脱贫困。 推测起来,让那些评论家愤怒的,应当是富人中的“其他人”。首先是某些官员。在最近公布的一个案件中,一位县委书记,家庭资产竟然达到3000万元!而他的财富来源,只能是化公为私或权钱交易。 另一类富人,则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他们或者借助权力,维持垄断地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或者先用金钱收买权力,再拿权力滥用于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借助权力把不公平的交易条款强加给对方,获取不正当的利润。当然,他们也常常跟贪官污吏互为表里。 但是,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归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哪怕是对坏富人,或者一般的坏人。没有人鼓吹大家去仇恨盗窃犯或杀人犯,但仇恨富人却似乎顺理成章,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个健全的社会不会让仇恨成为一种集体情绪。面对坏富人层出不穷的现象,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需要反思——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如何改进制度,才能杜绝某些人借助权力掠夺财富的可能性,让人们以大体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与合作,从而大体确保发展结果之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