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专为《陕西日报》撰文《谨防信用建设误入歧途》。 当前,全社会的信用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从国家大力倡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一种好现象,但从目前开展的过程来看,信用建设还只停留在征信的层面,还不能更好地发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信用建设必须要把握正确的方向,不能走弯路或走错方向,更不能搞重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打破行业堡垒、统筹社会资源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基本的前提就是要解放思想。现阶段各行各业都在开展信用建设,但信用建设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行业或部门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只承认本行业或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其他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一律不予承认,信用信息平台重复建设,企业重复进行评级,这样很容易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应坚决冲破行业性、区域性的保守思想,打破行业或部门堡垒,企业的信用报告在行业或部门之间应该得到互认,共享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把社会信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利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前发展。 二、建立奖惩联动信用保障机制,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并举 信用建设应该在全社会建立奖惩联动机制,不能形成信用好与不好都一样的现象,这样易挫伤企业或个人的积极性。对于失信者,要建立具体的惩戒机制和处罚办法,最好能用法律条文进行约束,让失信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对于守信者,应该建立具体的奖励机制和激励措施,如在政策上有一些优惠倾向,让守信者真真正正地感受到守信带来的现实好处。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同步并举,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的信用氛围,呼吁尽快建立奖惩联动信用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三、在行政事项和经济活动中广泛推广使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 信用信息、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作为信用建设的创新成果,不能束之高阁,形成一纸空文,而应该在行政管理事项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得到广泛使用,真正落到实处。使用信用产品,可以为政府重大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发挥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只有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得到有效使用,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常态化、个人信用查询日常化,信用建设才能发挥实效。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只要坚持正确的道路和方法,形成全民的征信支撑,建立良好的信用保障和共享机制,拥有庞大的信用市场需求,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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