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信用企业: 根据《陕西省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西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信用企业资质证书自评定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为了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更好地对信用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第一批通用“信用企业”资质认定的的企业进行换新证并评级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换证类别 1、更换信用企业资质证书。 2、申请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二 申报要求 1、已到期信用企业接到通知后,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申请更换证书或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在一个月内向省企业信用协会提交申请材料,由协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报至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由各部门相关专家进行复审,企业符合条件,颁发新版信用企业资质证书及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2、逾期不按要求更换新证的信用企业,将按《陕西省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回证书统一作废,撤消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三 所需材料 1、信用企业换证申请表; 2、“信用企业”证书原件及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3、三年内的企业自查报告一份(信用状况维持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4、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报送至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信用管理部。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四 相关费用 1、企业申请未通过的不交费用。 2、通过换证申请需交纳(调查审核费、牌证工本费、档案更新费,资料费、公告费、宣传费)。 3、申请信用等级评定费用根据企业注册资本及资产总额而定。 五 附件 3、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文件 联系人:姜 超 李明方(13669246605)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53-A院 信用管理部 邮编:710065 电 话:029-88248186 88249125 转8809 8808 网 址:www.sxcredit.com E-mail: www.jc.com@126.com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陕西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