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信用企业:
根据《陕西省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更好地对信用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对通过认定的信用企业开始进行年度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要求 凡从2007年10月开展信用企业认定工作以来,通过信用企业认定,并满一年时间单位均需进行年审(具体时间以信用企业证书时间为准)。 二、年审提交的材料 1.“信用企业”证书原件; 2.填写完好的《企业档案更新表》一份; 3.上年度的企业自查报告一份(信用状况维持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三、年审程序:携带好年审材料,报省企业信用协会秘书处进行年审。 四、年审费用: (全年杂志、简报费,档案更新费,企业信用数据库查询卡等)。 五、说明 1.2013年度信用企业年审工作从2013年1月起执行。 2.其他通过认定企业满一年后的两个月内为年审时间。 4.逾期不参加年审的信用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姜超 电 话:029-88249125 88248186转8808 传真:转8888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53-A院 邮编:710065 二○一三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