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在全国开展“共铸诚信”活动》
|
热
|
|
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在全国开展“共铸诚信”活动》 |
[
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不详
点击数:4131
更新时间:2006/2/17
协会录入:Admin
] |
|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诚信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推广先进经验,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的新进展,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总体要求是:抓教育,树立诚信意识;立规范,建立诚信机制;攻重点,整治突出问题;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 通知要求,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要把加强诚信意识教育贯穿活动始终。要围绕诚信主题,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要紧紧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努力健全完善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着力形成讲诚信的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 通知指出,要着力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制度规范,保证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积极探索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制等多种手段,从法制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使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得到好处和便利,让不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受到制约和处罚。 通知还要求,“共铸诚信”活动今年内要建立三项诚信建设的机制。税务部门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诚信纳税的激励机制。工商部门制定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根据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分为不同信用类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质检部门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等各项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研究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按照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沈路涛)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1日召开“共铸诚信”活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推进我国诚信建设作进一步部署,要求近期在解决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逃债偷税、虚假财务等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餐饮卫生、医疗服务、物业管理、房屋装修、通信收费等领域取得新的改善。
|
|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