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这意味着,这个数据库里已容纳了3.4亿个个人信用报告。到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新闻通气会上说,有无健全的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是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一件大事,标志着这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数据库主要采集和保存了以下信息: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个人的信用卡信息;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 据悉,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过个人结算账户等,就会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这个库的信息将随时更新,日后覆盖的人群会越来越大。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外,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个人的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了大量个人信用隐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人表示,征信中心采取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五种措施来确保个人的隐私安全。针对普遍存在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搞黑名单”、“信用污点会跟人一辈子”之类的错误理解,该负责人作了明确解释和澄清。个人征信系统只是如实客观地记录个人原始的信用信息,不加任何主观判断,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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