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受国务院扶贫办委托,省扶贫办为我省14家企业颁发了“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牌匾,其中8家企业是我会会员企业。这正说明了信用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良好的信用不仅受到客户的亲睐,更会得到政府和银行的支持。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共认定了首批260个扶贫企业,其中我省认定了14家。我会会员企业有:陕西安康天宝实业有限公司、白水县宏达建筑果业有限公司、宝鸡戊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陕西香菊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彬县通达果汁有限公司、陕西春光油脂有限公司、陕西祥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分别是:延安圆方集团公司、清涧县宏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横山县金富横外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紫阳富硒茶有限公司、陕西和氏乳业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大力支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我省要求各市、县扶贫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安排贴息贷款、基地建设和为企业培训贫困劳动力方面予以支持,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贫困农户的带动、辐射能力。同时,要加强与龙头企业的协调联系,注意落实企业的扶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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