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企信发[2005]11号:关于开展创“百家信用共建单位、千家信用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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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企信发[2005]11号:关于开展创“百家信用共建单位、千家信用建设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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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不详
点击数:7112
更新时间:2006/2/16
协会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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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打造信用陕西,促进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帮助我省企业树立信用观念,更大范围的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要求,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创“百家信用共建单位、千家信用建设示范企业”活动,这是2005年陕西省企业信用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也是我省维权铸信联合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树立典型,营造诚信氛围,推广先进经验,使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进展,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长期合作 优势互补 共同参与 共铸诚信 平等自愿 事业认同 二、宗旨:诚信至上 用户至上 三、入选条件: 1、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家各系统优秀部门、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作为我省信用共建单位,入选条件是: (1)区域有代表性;(2)行业有代表性;(3)具有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4)认同企业信用协会的章程;(5)把企业信用协会作为加入协会的主要组织;(6)有与企业信用协会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愿望。 2、在全省范围内,各行业选择1000家最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信用建设示范基地,命名为“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入选条件是:(1)要有影响力和一定的实力;(2)企业愿意在诚信建设方面做示范;(3)根据区域市场大小和示范企业的目标任务,确立示范企业数量;(4)示范企业必须诚实守信;(5)示范企业必须经营良好;(6)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示范企业牌匾。 四、本次活动由陕西信用中心负责,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监督。具体要求按照活动细则执行。
附件:一、陕西省“信用共建单位”申报材料细则 二、陕西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细则 三、申报表
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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