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中小企业“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在金融事权是中央事权前提下,会同中央驻陕金融管理部门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引导金融活水更多流向中小企业。 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中央驻陕金融管理部门,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调控和监管政策,要求在陕各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或增量目标,对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内部转移资金定价减点优惠,近三年按季度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通报,每年度组织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积极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截至2024年4月,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82.34亿元,同比增长29.01%,保持较快增长。同时,我省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能,指导地方金融组织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服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力补充。地方金融组织有效发挥“小额、分散、灵活”特点,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灵活融资服务。截至4月末,142家融资担保公司合计融资担保直保余额2214.06亿元,较年初增长2.73%,有效发挥了增信分险作用;118家融资租赁公司合计租赁资产614.02亿元,较年初增长1.64%,充分发挥“融资”“融物”功能;41家商业保理公司合计保理融资余额213.76亿元,服务企业有效盘活应收账款;242家小额贷款公司合计贷款额194.16亿元,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通资金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