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陇县、麟游县、神木市、靖边县、留坝县、汉阴县等7个县(区)获评该荣誉。 据了解,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以及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 据介绍,整体评估过程呈现出三方面特点: 一是评估指标的合理性,在方案制定、指标设定等方面参照了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评选模式,总结吸纳了前两批省级示范县(示范园区)创建经验,力求体现参评县(区)的工作成绩和亮点。 二是评估过程的客观性,示范创建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独立审核、打分,得分和排名情况均及时向参评县(区)进行反馈,全程公开透明。 三是评估结果的典型性,不预先设定示范县数量,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力求选出的示范区真正具备典型性、代表性。 近年来,陕西省坚持“以点带面、以创促建”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先试,已连续三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共有16个县(区)获此称号。相关地区在信用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不断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信用应用方式和路径,在社会治理、便民助企、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可供借鉴和复制的经验,有力促进了城市和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典型案例,如西安高新区《探索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模式》、安康高新区《“信用优选+放心消费”探索信用监管新路径》、延安市宝塔区《创新打造中小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服务中心,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贴心的“店小二”》等,先后在商务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举办的评比中获奖,体现出信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国无信不强,业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示范创建作为城市和区域的“诚信名片”,既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检验,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陕西省将秉承“用信惠民”的理念,持续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陕西”经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信用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