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吹风会上部分涉及“信用”相关的问答内容如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则制度立起来。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下一步重点从哪些方面发力推动工作取得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
俗话说得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政府制定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明确规矩讲清楚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 二是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扩大内需。推动构建东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格局;充分发挥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盘活存量资源;加快多式联运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目的就是要更好发挥统一大市场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研究完善地方税税制,完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研究修订关于统计单位划分、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则。 四是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率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健全市场制度规则、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共享物流发展成果、强化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也就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既要拆篱笆,还要换泥土,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争取在这些地方先行先试成功后在全国推广。 五是破除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组织各地抓好问题线索核查、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着力打通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交通运输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请介绍一下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交通运输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环境和重要依据。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重点推动4项工作。 一是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以改革为牵引,着力打通体制机制、制度环境、标准规则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二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互联互通。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截至去年年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成率约为79%、主骨架线路建成率约87%。 三是强化联程联运,提升流通效率。我们大力推进旅客联程运输“一票制”和货物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四是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体系、政策体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这一系列各方面政策举措协同发力,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跨方式、跨领域、跨区域、跨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运输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更大范围、更有效率、更高水平的循环畅通。 在这些工作中,我想再给大家介绍一下交通基础设施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工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我们国家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这个建设中,我们着力推进大市场的建设。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公路建设领域为例,截至今年11月底,各地共排查公路建设领域问题439项,已完成整改 348 项,其余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对统一开放市场的部署继续加快推进。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印发《2023 年度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检查与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双随机”方式,对部分省份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问题111项。目前,被检查省份已按要求开展问题整改。我们将加快督促,争取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组织各地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对发现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