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公布《“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简称《两个清单》),对“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定《两个清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也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 《两个清单》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原则性要求,明确了首违不罚、初次违法等法律概念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后果轻微等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
第二部分是《“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共包括市场主体登记、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8个方面18个事项,并以“初次发现、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原则为根据,为不同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不予处罚条件。 第三部分是《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23年)》,涉及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4个方面11个事项,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为根据,设置了具体的减轻处罚条件。 此次制定的《两个清单》,是继去年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之后的又一创新举措,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采用政策解读、学习培训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加快《两个清单》相关要求的落实落地,向广大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帮助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确把握执法力度与温度的关系,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