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省优秀工程获奖名单 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12年度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单位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 加入收藏 关于本站
 站点首页  |  新闻动态  |  商业信息  |  财经频道  |  科技教育  |  外汇信息  |  财富动态  |  交通信息  |  测评信息  |  营销信息  |  信用信息  |  协会新闻  |
 证券信息  |  文化信息  |  餐饮美食  |  二手信息  |  投诉建议  |  服务大全  |  招聘求职  |  西安房产  |  汽车频道  |  培训教育  |  共创财富  |  信用社区  |
  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3星级
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源点credit     点击数:1106     更新时间:2023/5/26     协会录入:Admin
【字体: 字体颜色

今年3·15期间,媒体曝光汕头市玉蕾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蕾橄榄菜原材料和污水垃圾混合堆放,阵阵恶臭,苍蝇盘旋。该公司随后发声明致歉,并停工停产。近日,该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那么公司法人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吗?


最高法在《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提到的“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解答。


《意见》就部分大众关心以及热议的话题进行了详解。


单位失信,不得将法人、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明确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人民法院发现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可能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自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存在错误的,应当责令其及时纠正,也可以依法直接纠正。


单位被限消后,法人、主要负责人等可以因私消费个人财产 


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意见》明确,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同时《意见》还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此外,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


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


《意见》明确,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


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些情况可暂时解除限制消费

《意见》明确,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时间。

严禁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在冻结上市公司股票方面,《意见》明确,应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


股票价值应当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结合股票市场行情,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


股票冻结后,其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冻结或者解除部分冻结。


查封开发商在建工程后应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

《意见》明确,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法院在查封其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应当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查封在建商品房或现房后,在确保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可以监督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自行销售房屋 。

  • 上一篇协会: 三部门: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 下一篇协会: 国办重磅发文: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协会
    关于 2024年清明节放假…[509]
    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国24…[577]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社…[726]
    信用融资服务!国家金…[943]
    我会参加全省性行业协…[1228]
     
     最新5篇推荐协会
    关于 2024年清明节放假…[24-04-03]
    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国24…[24-03-29]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社…[24-03-29]
    信用融资服务!国家金…[24-03-29]
    我会参加全省性行业协…[24-03-29]
     
     相关协会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办单位: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信用服务 友情链接 版权说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电话:029-88211655 传真:029-88262590
    本站点支持分辨率:1024×768
    网页设计/策划:赢家策略顾问机构
    Copyright© 2005-2006 Sxcredi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090165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