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企信发〔2020〕14号:关于“信用企业”到期更换新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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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企信发〔2020〕14号:关于“信用企业”到期更换新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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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秘书处
转贴自:企业信用协会
点击数:4855
更新时间:2020/7/29
协会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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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信用企业: 根据《陕西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财金[2013]1901号)的文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管理事项中,率先推进使用企业信用证明、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为了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增强“信用企业”证书的实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对信用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联合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对已满三年有效期的“信用企业”进行到期更换新证或开展信用评级工作。请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附件:1.陕西省“信用企业”到期更换新证申报细则 2.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更新表 3.陕西省信用企业证书更换申请表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陕西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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