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平,男,1960年1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汉族,陕西长安人,1982年7月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为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国家注册造价咨询工程师。陕西省政协委员、省劳动模范、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高职评审委员会委员,西安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曾荣获“共和国60周年陕西功勋人物”、“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国庆60周年管理创新者”、“中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管理人才”、“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院院长”等诸多奖项。
社会兼职:政协陕西省第九、十、十一届委员,中国建筑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常务理事,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土木建筑学会副会长,建设厅高职评审委员会委员,西安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等。 刘小平同志不仅政治上可靠,具有“献身、创新、求实、诚信”的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工作能力出众,他大学毕业30年来,先后担任技术员,副所长,分院院长,总院副院长,院长兼总建筑师,改制后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建筑师等职,长期从事行政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一流的领导艺术和工作能力。在他的直接组织下,公司一次性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EMS环境管理体系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合格证书。这标志着该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党委和工会工作十分重视支持。这几年该公司党委和工会分别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陕西省建筑工会先进单位”。2005年个人被省人事厅、建设厅评为“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院长”,2006年公司被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评为“陕西行业十大品牌”和“陕西省诚信企业”, 2012年被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和“第八届陕西省诚信奖十大最具影响力诚信人物”。2017年公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尤其是成功完成了单位整体改制工作。2003年9月,原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被省政府列入全省的首批75家改制单位之一,他夜以继日,艰苦工作,妥善处理了1953年建院以来大量的具体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把一名职工推向社会,单位主动承担了386万元的改制负资产债务。整个改制过程受到了省国资委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改制工作,创出了路子,总结了经验,树立了样板,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