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批陕西省企业信用评估师的通知
|
顶 热 荐
|
|
关于推荐第三批陕西省企业信用评估师的通知 |
[
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企业信用协会
点击数:3365
更新时间:2017/9/1
协会录入:Admin
] |
|
各会员单位、信用企业,各行业信用评估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陕西省各行业信用评估工作于2015年陆续开展,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评估工作,保持信用评估师专家库的适度规模和稳定性,提高评估师信用知识水平,规范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加强对信用评估师的管理,2017年特组织开展第三批信用评估师的招募与培训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信用评估师推荐条件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信用评估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范围 信用评估师分为六个专业:即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质量安全、技术研发、市场经营。 (二)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清正廉洁,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能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相关部门正、副职职务,取得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要求 1.每户企业推荐名额不超过十人,每个专业不超过两人; 2.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质量安全、技术研发专业推荐人选最高可申报3人。 二、培训内容: 信用评级基础、信用评级流程、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解读、信用评估报告写作指引、现场访谈技巧等。 三、申报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陕西省企业信用评估师推荐表,申报人员需提供两张2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有关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各1份。以上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89045467@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推荐的信用评估师须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培训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颁发证书: 推荐人员参加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后,由陕西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证书样本可来电索取),取得评估师资格的人员将安排参加由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组织的相关行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六、附件:陕西省企业信用评估师推荐表(右键下载另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方(13669246605) 电 话:029-88227906 88227897(传真) 地 址:西安市吉祥路176号祥和雅居三号楼9层信管部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2017年9月1日 |
|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