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省优秀工程获奖名单 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12年度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单位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 加入收藏 关于本站
 站点首页  |  新闻动态  |  商业信息  |  财经频道  |  科技教育  |  外汇信息  |  财富动态  |  交通信息  |  测评信息  |  营销信息  |  信用信息  |  协会新闻  |
 证券信息  |  文化信息  |  餐饮美食  |  二手信息  |  投诉建议  |  服务大全  |  招聘求职  |  西安房产  |  汽车频道  |  培训教育  |  共创财富  |  信用社区  |
  环保总局拟规定违法排污最高可罚100万    3星级
环保总局拟规定违法排污最高可罚100万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7883     更新时间:2007/10/30     新闻录入:Admin
【字体: 字体颜色
违法排污最高处罚上限有望提高到100万元,此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上限,一般不超过20万元。

  由环保总局拟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这个条例的即将出台,也意味着全国将改变没有国家层面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现状。

  《条例》提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但这一《条例》并没有人们所关注的污染赔偿的有关内容。

  此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水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直接损失2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照直接损失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最高处罚限额为20万元。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国很多地方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工作试点。到目前为止,淮河、巢湖流域已实施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江苏、上海、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向7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

  另有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行政区内的部分市、县的重点企业试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云南、辽宁、上海、江苏、福建等省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地方环境保护条例中。深圳、杭州制定了地方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条例》提出,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储存,供其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实施有偿转让。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了“信赖保护”的原则,提出“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排污者有权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依法排污。未有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或限制该权利。”排污许可证作为守法、执法的凭据,既约束排污单位,也约束环保部门。章轲

  • 上一篇新闻: 京沪高铁建设领导小组成立 曾培炎任组长

  • 下一篇新闻: 北京每年投入亿元帮助打工子弟上学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新闻
    中央文明办、最高法等…[6597]
    “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7209]
    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加…[6841]
    李克强:以政务信息公…[6795]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6827]
     
     最新5篇推荐新闻
    美日将举行大规模联合…[07-10-29]
    普京否认离任后出任总…[07-10-29]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通过…[07-10-29]
    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户…[07-10-29]
    民航总局希望首都第二…[07-10-29]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办单位: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信用服务 友情链接 版权说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电话:029-88211655 传真:029-88262590
    本站点支持分辨率:1024×768
    网页设计/策划:赢家策略顾问机构
    Copyright© 2005-2006 Sxcredi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09016519号-1